您提出的關于研究出臺基層中醫藥人員下基層鼓勵政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改革完善基層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建議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我國五千年文明的結晶。中醫藥人才是我國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多項針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政策,均包含了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一是完善評價標準。1986年,衛生系列職稱制度建立實施以來,國家曾多次出臺政策明確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定可放寬外語要求,論文不做硬性規定,其任職條件應以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主要依據。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4號),建立了以醫療服務水平、質量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的基層衛生人才評價機制,不再將論文、職稱外語等作為申報的“硬杠杠”,職稱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不做硬性規定,可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重點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康復,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考核評價,實現“干什么評什么”,引導醫生回歸臨床。二是允許單設評審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單獨評審;《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各地可單獨設立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組,鼓勵優秀人才留在基層、服務基層。
二、關于擴大?。▍^、市)試點“縣招鄉用”“縣管鄉用”的人才創新管理機制的建議
目前,吉林、江蘇、安徽、河南、重慶、四川、陜西等省(市)均開展了“縣招鄉用”“縣管鄉用”的基層中醫藥人才管理機制試點工作,在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過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為基層中醫藥人才能夠“下得去、留得住”探索了好的模式,積累了好的經驗。下一步我局將認真調研吉林、江蘇等有關?。ㄊ校┑淖龇ǎ偨Y經驗,提煉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縣招鄉用”“縣管鄉用”的基層中醫藥人才管理模式,積極指導支持其他?。▍^、市)推進該項工作。
三、關于在各?。▍^、市)積極開展基層名中醫評選活動的建議
開展基層名中醫藥評選活動,對于進一步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評價褒獎機制,營造優秀基層中醫藥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吉林、安徽、湖南、云南、甘肅、寧夏等省(區)均開展了基層名中醫評選表彰工作,充分了調動基層中醫藥人才積極性,為基層中醫藥人才成長發展指明了方向。我局鼓勵其他?。▍^、市)開展類似的評選表彰活動,并爭取適時開展全國基層名中醫評選活動。
四、關于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的建議
為傳承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探索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和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的有效方法及培養模式,2015年我局啟動了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建設項目,截至2016年底,已建設基層傳承工作室302個,2017年工作室建設目前正在申報過程中。并將基層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列入《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中醫藥人才發展“十三”規劃》,計劃至2020年將為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設1-2個工作室。通過基層傳承工作室建設,搭建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傳承平臺,培養一大批縣鄉村基層中醫藥骨干人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