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發揮遠程醫療服務積極作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
2.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
3.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鏈接:《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