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國中醫藥辦發〔 2006 〕 4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西藏自治區外)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工作于 2002 年 8 月全面實施,至 2006 年 8 月已建設期滿。根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項目建設的評審驗收工作。 現將《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評審驗收辦法》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評估驗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組織做好評審驗收工作。
有關文件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 www.satcm.gov.cn )上下載。
附件:
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 評審驗收辦法
2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評審驗收工作方案
3 .數據申報軟件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