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創建" />
近日,國家旅游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于開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建成10個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100個示范基地,1000個示范項目。 此次創建工作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組織,包括自愿申報、聯合推薦、專家評審、審核發布等程序,兩局將聯合成立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標準制訂、遴選評審、建設驗收、業務指導等。3年建設期滿后,由專家委員會進行驗收,認定“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國家旅游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對示范區(基地、項目)建設實施動態監測,規范管理。 符合條件的地市級(含)以下的市(區、縣)政府可向省級旅游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出“示范區”申請。符合條件的獨立法人機構,如醫院、景區(點)、中藥材種養殖基地、中藥生產企業等,可通過所在地中醫局、旅游局逐級提出“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申請。獨立法人機構可聯合申報“示范項目”。 省級旅游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聯合向國家旅游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推薦,每個省份推薦示范區不超過2個,示范基地不超過10個。示范項目3年內可以滾動連續申報,不受時間數量限制。 《通知》還要求,申報創建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的地方政府,要制定明確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出臺具體的政策措施,省級旅游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對獲得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的單位在專項資金、規劃編制、人才培訓、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并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及時總結有效做法、成功經驗及推廣模式。 據悉,此次下發的通知是對國務院《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對國家旅游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出臺的《關于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的一次具體任務部署,必將對打造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探索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推進我國旅游業轉型升級,提升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趙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