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加強高層次中醫臨床人才的培養,鼓勵在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四批繼承工作&rd" />
國中醫藥辦人教函〔2012〕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加強高層次中醫臨床人才的培養,鼓勵在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四批繼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以下簡稱“第二批研修項目”)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和單位,我局將在第四批繼承工作和第二批研修項目工作中評選出一批優秀個人、先進集體和優秀結業論文、優秀策論等。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繼承評優工作 將評選第四批繼承工作優秀指導老師、優秀繼承人、先進管理單位、優秀管理干部、優秀結業論文,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推薦名額(附件1)及以下推薦條件進行推薦。 (一)第四批繼承工作優秀指導老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能夠很好地傳承中醫藥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 2.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帶教任務; 3.所帶繼承人考核成績優秀。 (二)第四批繼承工作優秀繼承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很好地總結繼承指導老師的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 3.按要求完成了繼承工作的各項任務; 4.臨床療效有所提高并被肯定; 5.結業考核成績優秀。 (三)第四批繼承工作先進管理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能夠認真履行帶教單位的管理職責; 2.為指導老師和繼承人提供良好的師承環境; 3.嚴格督促和檢查繼承人的學習和臨床效果; 4.本單位的繼承人全部通過師承結業考核。 (四)第四批繼承工作優秀管理干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帶教單位及專業學位授予單位從事師承管理工作; 2.愛崗敬業,認真履行職責,為師承管理工作作出過積極貢獻; 3.熱愛師承管理工作、積極研究和探索師承管理制度與方法。 (五)第四批繼承工作優秀結業論文應具備以下條件: 1.能夠體現指導老師的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 2.能夠體現自己的學術觀點,并有所創新; 3.繼承人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結業考核合格。 二、第二批研修項目評優工作 將評選第二批研修項目優秀學員、優秀策論、優秀臨床醫案、優秀中醫臨床科研設計方案、優秀結業論文、先進管理單位、優秀管理干部。其中,優秀結業論文、先進管理單位、優秀管理干部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推薦名額(附件1)及推薦條件進行推薦。優秀學員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家根據學員的各項考核綜合成績進行評審確定。 (一)第二批研修項目優秀學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學經典、做臨床、跟名師成績顯著,結業考核綜合成績排序靠前。 (二)第二批研修項目優秀臨床醫案、優秀策論、優秀中醫臨床科研設計方案評選。 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組織專家考評組對中醫臨床醫案、策論答卷、中醫臨床科研設計方案進行考評、評分,考評分數將作為評選優秀中醫臨床醫案、優秀策論、優秀中醫臨床科研設計方案的依據。 (三)第二批研修項目結業論文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照《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結業考核實施辦法》(國中醫藥人教發〔2011〕40號)中規定書寫要求撰寫; 2.能夠體現具有扎實的古代醫學典籍知識水平、較高的學術思想和較豐富的臨床診療經驗,并有創新性; 3.能夠體現熟練掌握本專題近年來的研究進展與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臨床實際問題能力。 (四)第二批研修項目先進管理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能夠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2.為研修學員提供良好的研修和工作環境; 3.嚴格督促和檢查研修學員的學習和臨床效果; 4.本單位研修學員全部通過結業考核。 (五)第二批研修項目優秀管理干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研修單位從事第二批研修項目管理工作; 2.愛崗敬業,認真履行職責,為第二批研修項目管理工作作出過積極貢獻; 3.熱愛中醫藥人才培養工作,積極研究和探索管理制度與方法。 三、有關要求 (一)候選人(單位)的推薦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實把優秀的個人(單位)推薦上來; (二)評優名額按各省份指導老師、繼承人及研修學員人數的10%確定,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推薦名額(附件1)做好推薦工作; (三)請填寫好《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結業論文推薦表》(附件2)、《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指導老師推薦表》(附件3)、《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繼承人推薦表》(附件4)、《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先進管理單位推薦表》(附件5)、《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管理干部推薦表》(附件6)、《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優秀結業論文推薦表》(附件7)、《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先進管理單位推薦表》(附件8)、《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優秀管理干部推薦表》(附件9),并于11月30日前報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 (四)我局將組織專家審核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上報的推薦名單,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公示10天后,研究確定。 聯系人:曾興水 張欣霞 聯系電話(傳真):010—59957647 附 件:1.各省(區、市)推薦名額分配表 2.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結業論文推薦表 3.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指導老師推薦表 4.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繼承人推薦表 5.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先進管理單位推薦表 6.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管理干部推薦表 7.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優秀結業論文推薦表 8.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先進管理單位推薦表 9.第二批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優秀管理干部推薦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2年11月1日